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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歲女童被獨留屋內 從公寓16樓窗戶失足墜下身亡

2歲女童被獨留屋內 從公寓16樓窗戶失足墜下身亡

2024-08-01     反饋

女童從公寓16樓墜下,跌落在8樓,最終傷重不治。

(新山1日訊) 2歲女童與家人到泳池玩樂後返回公寓後,被親屬獨自留在屋內,不料失足從公寓16樓墜下,傷重死亡。

這起意外事故是7月30日,晚上8時50分左右,在新山福林園一個公寓單位發生。

新山南區警區主任拉勿今日發文告證實,新山南警區是在7月30日,晚上9時16分接獲投報,指一名2歲大的女童在福林園某公寓16樓墜樓。

他披露,發現女童墜樓的兩名嫌犯是一對本地籍夫妻,分別是56歲和78歲,他們是女童的親屬。

他指出,根據初步調查發現,在事發前,女童與家人到公寓的泳池戲水,隨後由這對夫妻帶回公寓的16樓單位,女童的母親則和其他家人到公寓7樓的洗衣間。

「當回到公寓單位後,兩名嫌犯將女童獨自留在客廳後前往祈禱,但當他們完成祈禱後,卻發現女童不在屋內。」

拉勿指出,這對夫妻到處尋找女童,發現女童失足墜下8樓。

他說,調查發現,屋內其中一個房內的窗戶打開且沒有安裝鐵花,相信女童是從該扇窗戶失足墜至8樓。

「女童頭部重創當場死亡,她的遺體已被帶到新山蘇丹依斯邁醫院進行解剖。」

拉勿披露,警方援引2001年兒童法令第31(1)(A)條文(父母和監護人疏忽照顧孩子,導致孩子暴露在危險下)調查此案。一旦罪成,可被判監禁最高不超過20年,或罰款最高不超過5萬令吉,或兩者兼施。」

他呼籲,若公眾有任何案件相關線索,致電聯繫新山南警區( 07-2182323 )。